协同立法!川渝共护嘉陵江
11月30日,《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分别在四川日报和重庆日报上全文公布。
此前,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分别表决通过两个法规,将于明年1月1日起同步施行。以“四川条例”+“重庆决定”形式共同保护嘉陵江,是川渝两省市推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首次协同立法尝试,也是双方在致力于唱好“双城记”、共建经济圈大背景下,结出的第二枚协同立法果实。
2020年初,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赋予成渝地区“一极两中心两地”的战略定位。川渝每半年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各有关方面乘势而上启动实施一大批合作项目。“保障合作顺利推进,需要通过协同立法破解制约区域改革发展的共性问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智刚说。
两省市人大就协同立法达成共识:立法项目协商确定,立法文本协商起草,立法程序同步推进,立法成果共同运用。今年3月,《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经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迈出协同立法第一步。已于7月1日施行的两个条例,在加强毗邻地区合作、推进政务服务标准统一等方面作出对应性规定,将为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等创造有利条件。
嘉陵江是长江流域面积最大的支流,流经四川后在重庆汇入长江。“从立法角度推动大江大河上下游环境共治,这次双方找了一个‘小切口’。”重庆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屠锐说。两省市已就环境保护签订60多项合作协议,涉及开展河流联合巡查执法、纵深推进生态补偿等事项,但执行情况参差不齐,如何让联防联控不落空成为此次协同立法的初衷之一。广安市岳池县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王启程已在基层一线工作29年,参加立法听证会时他一口气提了21条建议,基本都在《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得到体现。他认为,“只有把双方的热情和愿望转换为法治层面的约束和保障,才能步调一致向前行。”
协同立法的步子还在加快。两地关于铁路安全管理的有关条例草案已提请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交通、文旅、民生等领域的协同立法也正在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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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日报